今年以来,泾源县检察院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立足县域内犯罪结构和社会治理实践,在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注重转变办案思路,构建轻罪治理高质效办案机制。
在案件办理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级落实政策要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今年以来,作出不起诉决定14件25人,对于轻罪犯罪案件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社会危害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一般体现轻缓的政策导向。
针对情节轻微拟不起诉案件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对5件拟不起诉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等参加听证。通过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唤醒犯罪嫌疑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注重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将轻罪案件检察听证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非曲直大家听,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
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轻罪案件中,集中开展类案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工作,鼓励和促使犯罪嫌疑人真心悔罪、认罪服判。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办理的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今年7月,该院就一起11人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考虑到其中几名犯罪嫌疑人无前科、系初犯,且主观恶性较小,愿意接受行政处罚,非法抓捕的野生中华蟾蜍已被侦查机关放生,造成的危害较轻,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
“‘不刑’并不等于‘不罚’,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提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避免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缺位这一‘治理盲区’。”泾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岩表示,该院实现行刑衔接闭环管理,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协同发力、有序衔接,形成依法综合履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