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惠农区法院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侯某和汪某经人介绍来到宁夏,受雇于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某公司提供劳务,离职后,却未能如期收到应得的近20万元工资,经多次索要均无果,无奈之下来到河滨法庭寻求帮助。
“我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但老板总是说没钱,我们该怎么办?”河滨法庭接到投诉后,及时接待了2位当事人,耐心倾听二人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并告知应准备的诉讼材料。在完成一系列手续后,法官对该案情进行了梳理,发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考虑到诉讼成本问题及2位当事人的情况,遂将此案委派至诉前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你好,请问是宁夏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吗?这里是惠农区法院河滨法庭,你公司与侯某、汪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希望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员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后,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调解时间。调解当日,原本说好的调解方案被当场推翻,双方情绪逐渐激动。为了有效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员迅速转变策略,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耐心劝导、安抚侯某和汪某的情绪,向两人说明公司困境,争取让步机会;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负责人深入剖析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经过4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被告公司也作出按约定时间支付拖欠工资的承诺。法官审查后,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法律文书。至此,该起欠薪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