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矛盾纠纷663件,调解成功146件,成功率23%,96件案件被司法确认……这是西吉县法院兴隆法庭今年诉源治理效能的一组数据。今年以来,兴隆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西吉县委“1133”工作机制诉源治理大格局,形成以“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司法确认机制”为核心的“枫桥式工作法”诉源治理新实践。
因地制宜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兴隆法庭针对往来客商多、牛羊贸易量大、矛盾纠纷复杂多变的特点,重点针对牛羊和蔬菜等贸易引起的买卖纠纷案件,把法庭搬到牛羊交易市场、群众家门口,现场开庭、普法、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甘肃籍商人马某经常在兴隆镇做贩卖牛羊的生意。2022年4月,马某赊购当地养殖户杨某等4人肉牛11只,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其一直未能支付牛款且失去联系,杨某等4人来到兴隆法庭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2023年3月28日,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兴隆镇调委会。兴隆镇调委会通过多方打听联系到马某,告知其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同时向杨某等4人说明法院会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最终,通过法官释法析理和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马某分期支付杨某等4人牛款14万余元。随后,兴隆法庭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司法确认,4起买卖牛案得以高效化解。
因案施策
构建多元解纷“新枫格”
兴隆法庭立足辖区地域面积广、服务半径大的实际,主动下沉治理重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2023年10月1日,兴隆镇赵某房屋旁的自来水总管道破裂,导致其房屋下陷坍塌,受损严重。赵某当晚向镇政府上报情况,镇政府及时组织自来水公司、村委会等部门现场处理,经开挖、甄别后讨论认为,水毁房屋已成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否则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经镇政府与村委会协商,自来水公司承诺赔偿房屋价款,赵某拆除了危房。
待危房拆除后,赵某向自来水公司索赔损失,但自来水公司以赵某房屋建在自来水管道上为由拒绝赔偿,认为赵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赵某则认为,其建设宅基地后,自来水公司才铺设管道,自来水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争议房屋已拆除,其损失无法估算,双方争执不下,一度陷入僵局。
兴隆法庭主动诉前介入化解纠纷,分析得出房屋损毁责任方及房屋价值2个案件争议问题,调取对比之前类似纠纷的生效判决,从实际情况和法律层面为当事人释理说法。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由自来水公司赔偿赵某房屋损失5万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因势利导
扩大基层治理“朋友圈”
“不用花钱,一早上就把我们10个人的事情全部解决,太感谢了。”近日,当事人田某说。
2023年11月17日,田某等10位农民来到兴隆法庭起诉樊某,要求其支付租种土地的租金。法官了解到,10位当事人2011年劳务移民到石嘴山市,2018年与当地村民樊某签署土地流转协议,将土地流转给樊某种植,租金一年一结。现土地被租4年多,只结算部分租金,剩余部分樊某拒绝结算。
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路途远、人数多,当天便联系樊某到庭,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从法理情的角度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同时与10名当事人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当场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庭当天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到高效、公正、便捷化解。
“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是社会法治建设之根,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之本。今后,兴隆法庭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法庭服务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第一线的作用,不断强化社会治理法治‘末梢’的责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西吉县法院院长李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