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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庭以司法之力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2024-06-2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6-21

  近年来,兴隆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精准对接农户之需、农户之想、农户之难司法需求,深耕诉源治理,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为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支撑。

  “微法庭”开启“司法助农”新模式

  “走,去‘微法庭’里评评理去!”去年,养牛户李大叔因“占地”一事与邻居王大爷吵了起来。原因是王大爷家的牛棚因年久失修,围墙残破不堪,存在安全隐患。在补修过程中,王大爷私自将牛棚范围扩大,占用了李大叔家空留的地边。

  得知情况后,兴隆法庭法官携带皮尺与村委会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实地勘察牛棚情况。在打造家门口的“微法庭”里,法官倾听双方诉求,以双方多年邻里相处为基础,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法律、讲道理,算牛棚大小、讲邻里关系……半天时间,双方解开“心结”。

  “平时矛盾纠纷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小问题,只要耐心释法说理,调解结果大家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兴隆法庭庭长袁学文说,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前端化解,息诉止讼,兴隆法庭依托“微法庭”邀请9名养殖经验丰富的养殖户入驻,主动融入西吉县委“1133”工作机制诉源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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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庭法官到田间地头与当事人查看现场。

  “主动介入”形成“司法护农”新方式

  兴隆法庭立足辖区地域面积广、服务半径大的实际,主动下沉治理重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2023年10月1日,兴隆镇赵某房屋旁的自来水总管道破裂,导致其房屋下陷坍塌、受损严重。赵某当晚向镇政府上报情况,镇政府及时组织自来水公司、村委会等部门现场处理,经开挖、甄别后讨论认为,水毁房屋已成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否则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经镇政府与村委会协商,自来水公司承诺赔偿房屋价款,赵某拆除了危房。

  待危房拆除后,赵某向自来水公司索赔损失,但自来水公司以赵某房屋建在自来水管道上为由拒绝赔偿。赵某则认为,其建设宅基地后自来水公司才铺设管道,自来水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争执不下。为此,兴隆法庭主动诉前介入化解纠纷,从实际情况和法律层面为当事人释理说法,最终,双方接受调解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推动“融合法庭”建设中,兴隆法庭积极探索建立“主动介入”司法护农新工作方式,着力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由每村推选2名村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作为调解员进驻“微法庭”,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做到“农事不出村”。

  “法润大家”擘画“司法慧农”新蓝图

  走进位于兴隆镇牛羊肉精深加工车间,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屠宰、分割、加工、包装、入库,一道道工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法官与企业负责人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合同订立、货款交付、货物交付、办理结算手续、如何应对违约等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说明,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减少交易成讼。

  “普法宣传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关键在于宣传的法律知识要帮得上群众的忙,能解决实际问题。”袁学文表示,兴隆法庭扎根乡村,在处理案件时要从农户的角度出发,只有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期盼,才能把法律说进农户心坎里。

  “抓前端、治未病,兴隆法庭通过‘法润农家’提升辖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投身基层法治建设事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法院智慧和法治动能。”西吉县法院代院长王伟说。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