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高效深入开展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办理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附条件不起诉协助监督考察案件8件9人,特殊预防案件20件25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份,移送未成年人救助线索35件,办理的涉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公益诉讼案件被自治区妇联于2021年评选为“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好案例”。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45次,进行“点单式”法治服务;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
隆德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理念,认真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朝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