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法院通过“以保促调”,使多起案件刚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实质化解,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李某在立案过程中主动提出申请财产保全。原来,2021年6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5万元,先后还款3.5万元后,剩余1.5万元再无音讯,李某遂向彭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被委派至诉前调解团队时,窗口工作人员向李某介绍了什么是诉前保全,但李某当时未申请。诉前调解过程中,张某并无还款意愿,使得该案进入诉讼程序。诉讼立案时,李某听取窗口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李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裁定,由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账户进行冻结。
张某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立即表示可以先行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待工资到账后就还清。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李某于调解当日拿到张某先行偿还的1万元欠款;8月12日,张某将剩余5000元欠款支付完毕后,法院解除了对张某名下账户的冻结。
无独有偶。因合作伙伴未按期支付工程款,8月9日一早,林某来到彭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蔡某支付其工程款8.3万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受理后,法院仅用半天便对蔡某名下账户完成冻结。
“法院的效率实在是太高了,今早才保全的账户,下午我就收到了8.3万元工程款。”8月9日下午,林某打电话要求解除对蔡某的保全措施,该案“未审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