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和“如我在执”理念,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宽限期履行等措施,努力寻找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中的平衡点,成功执结一起终本2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人陈某系被执行人赵某的舅舅。2018年,赵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4.2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赵某诉至彭阳法院。2022年6月,彭阳法院判令赵某偿还陈某借款4.2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陈某向彭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该案在执行了1.5万元后,因赵某外出下落不明且无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找到赵某了,他还开着一辆挖机。”8月19日,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陈某提供的线索后迅速出击,成功找到“失联”两年的被执行人赵某。
“我没钱,这挖机也不是我的,反正我就是不下来。”执行现场,赵某牢牢抓住方向盘,拒绝下车,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将赵某成功拘传至法院后,基于双方当事人舅甥关系,执行干警向赵某耐心释法明理,分析被拘留的不良后果,迫于强制拘留威慑力,赵某最终放弃了抵抗心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同时,执行干警积极做陈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赵某的财产现状,线索中的挖机也并非属于赵某。陈某在充分考虑赵某的履行能力和实际困难后,同意给予对方足够的宽限期,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