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经济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手段,泾源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该院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力度,严格证据审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有效避免捕后不诉、无罪、撤回起诉案件。
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注重从审阅案卷、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等各个环节寻找监督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涉企案件进行排查,共同讨论研判,避免以刑事手段插手处理民事、经济纠纷,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依法惩治、强化监督、助推治理等方面明确31项举措,统筹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有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在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大节点,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宣传实效。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对洗钱上游犯罪关联案件做好一案双查工作,积极主动挖掘线索。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常态化法律宣传,防患于未然,重点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等专题法律宣传,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深入乡村、社区、广场等进行宣传,讲解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宽犯罪线索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