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想到,这么小的案子,杨法官花了这么大精力做调解工作,太谢谢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魏某的家人赶到隆德县法院,将一面锦旗送给办案法官和书记员。
2024年4月,余某驾驶电动车行驶时,撞到前方摩托车乘坐人魏某。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魏某无责任。后魏某向隆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官发现原告魏某本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车祸后被鉴定十级伤残三处,失去一定的劳动能力,而被告余某年事已高也没有赔偿能力,加之两辆车没有投保,双方在协商赔偿过程中陷入两难。
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官赶往原、被告家中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力求找到案件处理的最佳突破口。通过前期调查了解,承办法官选择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官面对近70岁的被告,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道德、美德方面入手,引导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面对原告,从双方邻里关系、家庭渊源、被告人年龄较大的实际情况入手,不厌其烦地讲情说理。在反复调整赔偿方案、履行期限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
隆德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为民初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办好守民心的案件,完善暖民心的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