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石嘴山市拘留所值班干警的电话,被依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崔某某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8月1日,因崔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大武口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崔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执行款共计2.5万余元。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崔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13日,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崔某某实施拘传,经谈话,崔某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态度,为彰显司法权威,大武口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一晚后,被执行人崔某某惧于法律的震慑力,主动向亲属借款2.5万余元履行债务,并向法院主动承认错误。鉴于被执行人积极筹款履行了全部债务,且认错态度较好,大武口区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崔某某的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