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干警远赴湖北黄石,在黄石港区法院的协助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让群众“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王某与柯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24万元,后仅还款1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偿还。王某遂于2021年将柯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欠款。大武口区法院判决柯某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23万元,利息32372.99元,后柯某仍未履行案款,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法院委托系统委托黄石港区法院查询了柯某在黄石市的房产,但也未查找到房产线索。后经多方查证,发现柯某居住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一小区,在收到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梳理,并报请领导决定对被执行人柯某异地执行。为保障异地执行顺利开展,执行局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层报至最高院,申请黄石港区法院协助异地执行,同时派干警前往黄石港区开展异地执行。
10月15日清晨,干警到达湖北省黄石市后,与黄石港区法院对接,该院派出法警和车辆协助执行,一同赶往被执行人柯某住所处,成功将其带回至黄石港区法院。面对执行法官,柯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柯某转变思想,主动表示愿意履行剩余案款,执行干警又将其带回至黄石港区法院,被执行人柯某将部分欠款偿还给申请人,并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