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公职律师后,我参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8件,参与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合同18件,有时候还会为同事提供法律帮助。”11月1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孙伟坤说。
既是民警又是公职律师的她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履行作为公职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像孙伟坤这样的公职律师,石嘴山市公安局共有14名。
2023年4月,家住大武口区的周某与张某、王某发生经济纠纷。此后,在张某、王某上门讨说法的过程中,周某被打伤并报警。民警接警后,对案件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案件性质将此案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周某不服法院判决,对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并坚持认为警方在办理案件时查处不积极,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了解到周某的上访诉求后,石嘴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调取此案的全部卷宗重新审阅。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反复核实,并多次向周某反馈调查结果。
“接到案件后,我调阅卷宗、多方走访,详细了解案情,先后3次约谈周某。”孙伟坤说,她从阅卷后的主观认识切入,抽丝剥茧地向周某通报了民警在承办其案件中执法规范,符合执法程序;为消除周某的疑虑,向其讲解了公、检、法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制约及监督的关系,并从律师角度为周某提供了合理表达诉求的正确方法和途径;针对周某提出的各种疑问,一一进行了现场解答。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讲解,周某对公职律师的意见和答复表示接受并给予高度评价。
“熟悉法律才能事半功倍,遇到执法难题才能‘对症下药’。”在案件审核工作中,石嘴山市公安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刘印杰凭借法律知识,为辖区企业提供了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3年7月的一天,宁夏某工贸公司与河北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宁夏某工贸公司向河北某公司购买煤炭,价款200余万元,当日打款。同日,河北某公司与江西某贸易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河北某公司向江西某贸易公司购买煤炭,并于当日支付了购煤款。
次日,宁夏某工贸公司支付200余万元购煤款,但河北某公司却在收到款项后将200余万元转入江西某贸易公司账户,并举报宁夏某工贸公司违约打款,既不退还购煤款,也不向宁夏某工贸公司提供所购煤炭。宁夏某工贸公司报警称被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属地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不予立案。宁夏某工贸公司向石嘴山市公安局提出刑事复核,因案情较为复杂,石嘴山市公安局邀请公职律师刘印杰参加案情讨论。
刘印杰在讨论中认为,如果简单从表面来看,确实不构成合同诈骗行为,但是通过对该案详细调查,却发现存在疑点,河北某公司和涉及江西某贸易公司的协议内容有重大疑点,款项往来细节没有查清,河北某公司和江西某贸易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不符合经济往来常理,建议退回办案机关重新调查。
后属地公安机关前往河北、江西两地反复核查,发现河北某公司和江西某贸易公司属于母子公司,确实存在诈骗行为。立案前,刘印杰对诈骗罪的认定、量刑标准等作了详细解释,在事实面前,河北某公司主动退还了购煤款。
据介绍,自2016年打造高素质公职律师队伍以来,石嘴山市公安局全面加强对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的培养、考核与合理使用,不断规范公职律师申报程序,坚持从执法实务一线选拔政治素养高、法律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截至目前,石嘴山市公安机关通过律师职业资格考试民警38人,在册公职律师32人,其中石嘴山市公安局在册公职律师14人,涵盖多个警种和岗位,形成了人才库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