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份执行申请,此案的特别之处在于申请人从起诉至拿到最终生效判决书,经历了一审、二审及抗诉至高院再审,历时近4年之久。
该案申请人系受伤职工王某的父亲,代理王某处理执行事宜。王某受雇佣在某公司车间房顶进行维修工作期间,自房顶下楼时,从车间房顶阳光板上跌落,造成多处伤残且伤情严重,经鉴定,其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因双方对赔偿责任主体及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分歧较大,才出现了历时4年之久的诉讼过程。
王某的父亲肢体残疾,出行不便。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在原案执行过程中,干警积极指导老人准备司法救助金相关材料,协助其申领了一笔1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家庭困难。立案执行后,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并控制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被执行人明确表示可以配合履行案款,但必须依法扣减前期垫付医疗护理费用12万元。同时,还需扣除原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法院向符合救助条件的王某提供的17万元司法救助资金,这样一来,原本70万余元的案款只剩下40万余元。
执行干警通过沟通,老人表示对生效法律文书及执行措施没有异议,但对案款金额有异议,不认可对司法救助金和被执行人垫付医疗费用的扣减。面对情况,3名执行干警耐心倾听老人诉求,详细解释法律条文和案款扣减项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老人认可了案款数额,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