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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2.6万元
2024-07-18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7-18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加强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法律监督,对2020年以来已经判决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梳理比对判决信息、建台账摸底数及逐案核查等方式,发现案件线索。

  该院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马某某案件判决虽已生效,但本应返还企业的涉案款未退赔到位,随即启动监督程序。为推动侵害企业的合法财产尽快退赔到位,与盐池县法院对该案所涉企业合法财产退赔事宜进行沟通会商,提出监督意见,并就退赔企业的涉案款52.6万元执行问题达成共识,跟踪督促后续及时退赔进程。截至目前,所涉案款已退赔相关企业。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