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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释法说理实现实质解纷
吴忠中院坚持“如我在诉”让办案更有温度
2024-07-2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7-23

  “我们一家人为了公司资产的事打了几场官司,吃不好睡不好,没想到法官给调解解决了,我多年的‘心病’终于解决了,由衷地对法官表示感谢,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近日,年逾花甲的当事人王某某特意从银川赶来,给吴忠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送来锦旗。

  依法排除执行 保障住房权益

  原告马某某于2014年5月28日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79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楼房,并居住至今,但因某商贸公司的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今年2月,马某某偶然得知某商贸公司因不履行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李某对案涉房屋申请强制执行,马某某遂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因为案件的处理涉及群众住房保障,法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到不动产中心调取相关证据,查明了房屋的权属情况。

  庭审后,为了保障马某某的住房权益,引导李某正确行使强制执行权利,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李某在法官的劝说下表示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房屋的真正权利人是马某某,同意与其他两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措施,由马某某享有房屋的实体权利。

  “我们一家人就这么一套房子,要是被别人执行了,我们该到哪里住?幸亏法院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马某某及其父亲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

  化解股权纠纷 修复家庭关系

  王某某与前夫已届花甲之年,多年来,其和两个儿子与其前夫张某某因股权转让、确认合同无效、家庭析产纠纷等打了多次官司。

  今年2月,一家人又因公司房产归属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二审期间,吴忠市中级法院法官查阅了裁判文书,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王某某说起一家人难以调和的矛盾老泪纵横。

  法官发现如果以判决方式处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家庭矛盾,案件亦难以执行。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合议庭在庭前、庭中、庭后坚持做王某某一家人的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客观理性的分析,在多次调解之后,王某某和张某某终于改变了最初的对立情绪,同意坐下来处理公司房产归属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将房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张某某支付其经济补偿25万元。随后,法官到不动产中心监督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现房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王某某也收到了前期调解款项。

  吴忠中院民三庭审理的案件主要涉及住房、医疗、就业、欠薪等民生保障领域。今年以来,面对执行异议之诉、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待遇等事实认定难度大、群众工作难做、矛盾纠纷难调的案件,审判人员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审判的第一个环节把化解矛盾纠纷,服判息诉的工作做实做足。化解矛盾过程中,锚定实质解纷目标,通过依法调解、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等措施,防止“案中生案”“因案生访”,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