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同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商户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该局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涉及销售环节的部分条款进行公示,并“上门入户”面对面宣讲、督促张贴《规定》内容。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销售过程中应尽的义务进行讲解,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新规要求。对辖区2家即时配送企业与2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即时配送企业是否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摸排,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电动自行车底数进行统计。
为扩大《规定》知晓度,提高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守法意识,下一步,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规定》,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管工作,把好销售环节“规范关”,为电动自行车销售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