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沙坡头区检察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服务大局、守护民生、履职尽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服务大局,彰显检察责任担当
今年1至6月,沙坡头区检察院共批捕、起诉各类犯罪390件556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件3人;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断卡”专项行动,提前介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8件,起诉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28件75人;守护企业生产安全,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3件6人。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审查起诉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及涉嫌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犯罪案件5件11人,依法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5人,发现单位犯罪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财产刑案件4件,涉案财产944.6余万元,已执行到位财产24.7余万元,对于发现的违法情形已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全部予以纠正。
持续加大环境资源检察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犯罪,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10人,提起公诉2件5人。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主动联络三级河长68人次,协同开展河湖督查巡查39次,针对河湖沟道内乱堆建筑生活垃圾等行为,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清运各类垃圾3000余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全部被采纳,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司法为民,践行护民生服务宗旨
该院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今年上半年,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5件,提出支持起诉书9件,涉案金额120.85万元。今年1至6月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件,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19件19人,已办结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元,主动向妇联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6条,尹某丽国家司法救助案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伪劣商品领域检察监督,受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受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5人。
针对辖区部分超市、市场等使用生鲜灯照明,误导消费者购买食品的行为,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针对辖区部分食品经营者销售假羊肉、预包装食品无标签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形,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
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件28人,审查起诉案件53件90人。依法惩戒、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大、犯罪后果严重的13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相对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针对监护不到位等情形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对未成年被害人等开展心理疏导35人次。一站式办案、心理疏导42人次,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13.3万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与爱“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案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