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要求,海原县积极推进落实“1+N”工作机制,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结对共建 实施精准培训
2024年以来,海原县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村(居)法律顾问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围绕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和道德品格教育等方面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教学和法治实践观摩等方式,对全县1782名“法律明白人”(50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45场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明白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和依法治理中的能力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密切联系群众 主动排忧解难
以推进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为抓手,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发挥“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力量,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参与化解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流转、侵权损害等方面纠纷300余件,做到“事心双调”、案结事了;充分运用“小案件”说法示警功能,参与防范电信诈骗、抵制高额彩礼、预防校园欺凌、反家庭暴力等法治宣传600余场次,现场答复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引导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300余人次,受教群众达1万余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发挥示范引领 助力乡村振兴
全县共有338名“法律明白人”荣获国家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称号,1名“法律明白人”荣获全区“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法律明白人”先后参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荣誉和成绩进一步鞭策“法律明白人”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个人调解工作室”吸纳、化解纠纷隐患,在与村民“谈谈心、喝喝茶”的闲暇时光中常态化做好宣讲、评理、议事等社会治理工作,将法律法规贯彻在常识、常情、常理中,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治理和发展中来, 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