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宁县法院喊叫水法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甲公司与乙乡政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公司负责乙乡政府建设的美丽村庄项目。施工完工并交付乙乡政府后,乙乡政府审计确认工程款,并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因财政困难尚下欠部分款项,至今未付。
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喊叫水法庭开展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将该案的前因后果、后续发展、调解利弊进行逐一分析。调解中,为了让当事人消除抵触情绪,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心声,了解其真实想法,做到最大限度的理解与共情,灵活运用多种沟通技巧逐步化解双方矛盾,并采用法治与情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通过平衡各方利益,争取当事人对调解方案的支持与配合。
参与调解的法官、律师经过商议,找到双方分歧所在,与当事双方深入交谈,阐明利害关系,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并从节约诉讼成本、一次性解决纠纷、维护政府良好关系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相互理解、各让一步。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甲公司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最终,双方对工程款金额及违约金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喊叫水法庭为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书,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府院联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的有力抓手。今后,中宁县法院喊叫水法庭将继续发挥与各基层调解组织深入融合对接的优势,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