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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广“行政复议+调解”模式
2024-01-20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1-20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收到一份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某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立即开展立案前端诉源治理工作,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联系,建议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同时复议案件承办人多次为申请人解读政策、释法说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天时间,使行政争议得以成功化解。

  通过案前调解和解机制,促使申请人解开了心结,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办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也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自治区本级首例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将行政争议化于萌芽、止于诉前,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据了解,去年,自治区司法厅办理的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8%,案件申请人均能解开心结、息访息诉。

  今年,自治区司法厅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区推广“行政复议+调解”模式,持续提升行政复议的释明指引、调解和解、讲法说理能力,让行政争议进得来、调得动、不诉讼,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