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着眼于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最强阵地、最优品牌,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以“四减”严实举措,为全区245个司法所减负赋能、强基增效,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减“压”赋能,化治理难点。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把司法协理员纳入全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专项计划,联合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协同发力,累计招录司法协理员520名,实现全区22个县(市、区)245个司法所全覆盖,每个司法所均配备了2名以上司法协理员。目前,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所均8.8人,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司法所人少事多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二是坚持减“牌”明责,清事多淤点。为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小马拉大车”问题,从清理规范挂牌“小切口”入手,积极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民政厅、妇联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累计清理司法所办公场所标牌、制度挂牌等1947块,实现工作制度由50项精简至11项。
三是坚持减“繁”从快,破效率堵点。针对人民调解简易、普通、疑难、重大4类纠纷案卷制作程序繁琐、耗时费事等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修订案件卷宗制作标准,将之前的数页卷宗简化为正反1页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去繁就简、提高效率,极大缩短制卷时间,成卷率同比增长80%,既有效实现了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和提质增效的目的,又更大限度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四是坚持减“多”去重,纾干事痛点。聚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反复登录系统、多头报送、重复录入数据等问题,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统一口径”的原则,打通“宁夏人民调解综合管理平台”与“宁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数据壁垒,推动司法所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所有案件在“宁夏人民调解综合管理平台”一次录入、全网共享,有效杜绝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业务工作中,全面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