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小组通报“无废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之塑料污染治理工程进展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盯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农(集)贸市场等特定偏僻零散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以来,累计检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资经销商等批发零售场所、餐饮使用单位4273家次,没收一次性塑料吸管及塑料餐具46包、无标识食品用塑料包装袋1万余个、不合格塑料购物袋860公斤,立案56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罚没款共计3.6万余元,依法取缔生产企业1家。连续3年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杯、一次性塑料碗、塑料购物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中未发现我区生产企业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情况,也未发现经营场所销售一次性发泡餐盒、一次性塑料棉签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自治区水利部门以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为依托,压紧压实河湖长、巡河保洁员巡河护河责任,全力推进河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以来,排查河道1417条段、湖泊331个(片),清理垃圾2.14万吨,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案件5起,河湖面貌进一步改善。
银川市发挥河长办督查督办作用,多部门联合对辖区水草清捞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石嘴山市建立河湖长制举报奖励受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鼓励举报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吴忠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河道保洁大整治大清理行动,加大河湖水域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占等问题清理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