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奋斗中践行;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在实干中彰显。
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中彰显检察力量。
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砥砺检察担当
盐池滩羊誉满全国,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也是宁夏大力发展的特色产业。2024年3月,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部分羊肉经营门店滥用“盐池滩羊”商标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添加等侵犯“盐池滩羊”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问题,宁夏检察机关开展“盐池滩羊”品牌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银川、吴忠两级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地163家“盐池滩羊”授权经营店、129家羊肉销售店铺开展实地走访,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5份,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现涉及虚假标注原产地或品牌线索的81家违规经营主体作出处理,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盐池滩羊”品牌保护大格局。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宁夏检察机关全力以赴。
——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2024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94人,提起公诉795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恶犯罪9件109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52人。与金融监管部门签订执法司法衔接配合备忘录,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47人。
——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在全国率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意见,与多家行政部门签订协作机制85项,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7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9件。打造全国首个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平台,与法院、公安共同推动醉驾新规落实,起诉危险驾驶犯罪1740人,同比下降25.42%。
——保障创新创造的发展环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4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碰瓷维权”等违法行为44人。加大宁夏葡萄酒、盐池滩羊、中宁枸杞、泾源黄牛肉等特色农牧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守护隆德“魏氏砖雕”、海原“花儿”等非遗传承,为特色优势产业和文化旅游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6件。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活动,修复耕地、林地、湿地等34.9万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30万元,监督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18万元。
在守护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力量
2024年6月,平罗县检察院发现辖区10家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施工的11个投资项目,均存在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违法情形,随即立案调查,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生根,保障480名农民工的685.3万元工资按时发放。
这是宁夏检察机关增进民生福祉的实践缩影。从聚焦特殊群体,守好民生底线,到聚焦民生热点,筑牢安全防线,再到聚焦重点领域,擦亮民生底色,全区检察机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持续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民生领域案件9200件。
——依法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31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1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6人,办理网络营销等新业态涉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47件。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惩治力度,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56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5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1人。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建成观护帮教基地11个,推动石嘴山、固原2所专门学校建成招生。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制发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631份,监督落实入职查询2.5万人次,43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护未成长。
——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44人,挽回损失125万元。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177处。聚焦中低收入人群权益保护,持续助力改善民生。
——加大快递配送、平台经济等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案件监督力度,助推解决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政策问题。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340件,追回“血汗钱”854万元。
——积极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三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群众信访733件,包抓重点信访案件384件。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持续深化基层“石榴籽联动化解”“检察官+村官‘双助理’”等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发放司法救助金549万元,解群众燃眉之急。
在聚焦监督主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38个。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39次,切实维护“大墙内外”公平正义。
提质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优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83件,法院采纳率100%。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让打“假官司”付出“真代价”。
精准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办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13件,依法化解行政申诉案件185件。持续提高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提出检察建议278件,法院全部采纳。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7件,促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
深耕细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代表”,依法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65件。依法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联动有关部门协同整治铁路、公路、机场安全隐患292项。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保护专项行动,银川市西夏区、灵武市检察院守护明长城公益诉讼案均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