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面对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应对规避执行难、减量增效难等问题,坚持能动履职,以“如我在执”的意识,聚合力、抓源头、案分流、去库存、促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效率提高了
“是执行局的王法官吗,我要交清所有案件的执行款,希望法院解除对我的高消费限制,这段时间我是寸步难行……”7月初的一天,被执行人马某主动打电话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要履行在该院的3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
马某因欠付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购买手机款项被起诉。立案执行过程中,由于马某工作不稳定,无固定收入来源,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并将马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法院查明,马某在石嘴山中院还有2起案件未执行到位。
“没能履行法定义务不是你的本意,但是后果已经造成了,还是要想办法弥补”“如果你能够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你的信用是可以修复的”……经过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劝解,马某摒弃了“躺平”心态,努力找到工作并主动履行了3起案件的执行款。随后,法院解除了对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删除失信信息。
过去,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后,往往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
如今,石嘴山市两级法院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聚力“实质剥离一批、有效核销一批、专项清理一批、交叉执行一批、执破融合一批、自查核销一批、综合治理一批”历史执行积案,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在最短时间内兑现胜诉权益。
小标的案件体量大、争议小,是执源治理的关键突破口。石嘴山中院执行局局长刘芳芳介绍:“石嘴山市两级法院聚焦‘5万元以下小标的’‘有财产不宜处置’‘入库超5年’等终本案件,全面梳理核查,专项集中攻坚,分类有序清理。”
以大武口区法院为例,该院采取前、中、尾“三段式”案件集约办理法,让不同难度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上半年,该院简案快执结案占执结案件的三分之一,平均执行时长41.3天。而石嘴山中院的执行完毕率在全区五市中院中位居第一位,执行到位率位居五市中院第二位。
“执破融合”,高效出清“僵尸”企业盘活市场资源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清晰、没有过多风险隐患的企业的破产申请,法院会开启更快的模式推动破产清算。前不久,平罗县法院通过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方式,仅用时66天,便快速高效审结了宁夏某增炭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执破融合’是依法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有效途径,对解决执行难、化解‘执行不能’积案,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出清、盘活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执破融合’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的‘执转破’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僵尸’企业破产周期过长等问题。‘僵尸’企业破产周期长,难免会导致资源要素盘活效率低,不利于打造公平、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石嘴山中院民二庭庭长杨春永说。
为一体推进执源治理,做好“执破融合”工作,石嘴山中院先后研究制定《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一保两促”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案件操作流程》《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指导“执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实。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破产程序可沿用部分执行程序的结果,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重复消耗,节省了办案时间。”石嘴山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实施了简单案件‘当破则破、迅速出清’原则,对于简单执行案件中的‘僵尸’企业,法官通过对债权人进行释法,让其同意实施快速破产清算,从而为当地释放出更多的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
执行联动机制迭代优化,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贾法官,我代表89名工人对你们表示感谢,拿到工资的那一刻,心情一下子‘阳光’了。”7月4日,农民工代表吴某将一面写着“与时俱进好法院 秉公办案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惠农区法院执行局。
2023年,89名农民工在宁夏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中干活,直到2024年初,这些工人都没有拿到全部工资,后申请劳动仲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农区法院安排专人梳理案件情况,先后5次前往被执行企业与其负责人沟通,企业表示可以分期付款。但因该企业有多个工程建设施工合同长期未决算,这些工人即将陷入“讨薪持久战”。
“民生无小事,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惠农区法院执行局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多途径帮助该企业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得知该企业有部分到期债权,执行干警表示可以通过执行到期债权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与该企业的诸多债务人多次沟通,64万余元农民工工资最终得以履行。
思考不停歇,探索不停步。石嘴山中院积极争取石嘴山市委、市委政法委支持,深化联动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联动执行“朋友圈”,如今已吸纳52家成员单位;与石嘴山市公安局、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与石嘴山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深入查找财产线索反规避执行等参与执行工作意见》。石嘴山中院与内蒙古乌海中院签订《跨区域执行协作工作协议》、与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签订《关于建立查询被执行人信息、车辆信息、车辆行驶轨迹协助联动机制的工作协议》,引入并运用“互联网+网格”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台查找被执行人,助力查人找物;依托“一法官一社区”,在结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增加群众对“执行基本流程”的了解。
一股股力量的接续汇入,凝聚成执源治理的强大合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更加完善,石嘴山法院的执行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