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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要我履行”变“我要履行”
彭阳县法院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
2024-08-27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8-27

  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以构建“立审执”全链条督促履行机制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诉前调解+督促履行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多谢法官,最后的6000元我按时收到了。”当法官询问当事人是否收到最后一笔案款时,马某说。

  今年6月,因李某未向马某按期偿还1.2万元借款,马某向彭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受理后,王洼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李某于6月底、7月底分2期向马某偿还借款1.2万元。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洼法庭干警在履行到期前一周主动联系到李某,释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按期偿还。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李某按期偿还了全部款项。

  判后答疑+督促履行

  做好诉源治理“后半篇文章”

  “案子为什么这么判?我记得多付给他400元劳务费。”8月15日,被告张某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果表示不解,便来到彭阳县法院寻个解释。

  就被告张某提出的疑问,承办法官给予细致解释。因张某未按期到庭参加庭审,在庭审期间也查明该400元系张某向原告支付的材料款,而并非劳务费,故法院不予认可。张某最终对该案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再次拨通张某的电话,在督促履行的攻势下,张某按照判决中确定的义务向原告支付3500元劳务费。

  执行立案+督促履行

  促案件高效化解

  日前,因被执行人欠付申请人借款45500元,申请人前来彭阳县法院执行立案时,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执行前督促程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并告知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强制执行的严重性后,主动筹集资金,第二日便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

  为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彭阳县法院推出“执行立案+督促履行”模式,一批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得到高效化解,使得执行人员可以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中,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传统的执行案件需要通过审查、立案、登记、分流、查控、送达等多个步骤才能到执行法官手中,这一过程不仅耗时长,能否履行完毕也无法保障。但通过推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程序,能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其权益。”彭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白昊说。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