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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执”前,盐池法院的“重塑”之旅
2024-10-25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10-25

  10月21日,秋雨淅淅。当日8时30分,当记者走进盐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时,该局副局长沙明菊已经到盐池县拘留所现场执行一起借款纠纷。

  “执行工作不是简单地发出几份法律文书、说几句话,就能让被执行人立马把钱交到申请人手中。每个执行案件,都是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的过程,都是执行法官在穷尽调查措施后寻找执行时机的结果……”沙明菊介绍说。

  自“脱薄”工作开展以来,如何打赢“脱薄出列”这场翻身仗,成了该院全体干警面前的一道“思考题”和一张“必答卷”。

  头雁效应作表率

  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名班子成员都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在“脱薄”工作中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

  近日,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中,该院院长一线指挥,调动各方力量,在45分钟内成功冻结已被转移的涉案款230余万元,跑出了执行“加速度”。

  “院长,我刚刚收到赵某某的二审判决,胡某某账号中的存款被判决认定是被执行人赵某某和胡某某的共同财产,前期已查明被执行人赵某某与胡某某在银行有233万元案款可以提取了……”10月15日8时50分,收到赵某某案件二审判决书后,该院承办人徐昊立即向院长作了案情汇报。院长进一步沟通得知,案涉资金账户已于10月14日被兄弟法院解冻。时间紧迫,办案人徐昊立刻前往银行对案涉资金实施线下冻结。

  10月15日9时零5分,办案人员到银行查询发现,该账户已注销,且账户内的233万元已于10月14日全部转出,承办人随即请求出具新的协查文书,对案款流向进行查询,并打电话向院长汇报。得知案情突然变化,院长说:“我马上到,务求请银行配合执行工作。”

  15分钟后,院长到达银行网点,经查,230余万元被转入胡某某新开设账户,该账户已分别向赵某与谢某各转出50万元,胡某某新账户仅剩133万余元。进一步核查发现,胡某某新开账户在灵武市,赵某和谢某的账户分别在灵武市和银川市,赵某某账户已经转出3万余元,不立即采取措施,款项可能被继续转出。在此情况下,院长立即协调银行对3个账户先行冻结,同时,通知执行指挥中心立刻出具新的法律文书送到银行网点。银行工作人员认为情况紧急,符合先行冻结、后补法律文书的情况,立刻根据法院要求采取了冻结措施,最终案涉3个账户共计230余万元全部被冻结。

  辨“症”施治,聚焦“脱薄”靶向用力

  聚焦“脱薄”任务靶向用力,辨“症”施治,克服畏难情绪,长达1400多公里的执行是法院干警对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奋力守护,也是法院干警捍卫司法权威、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最生动的写照。

  王某与邢某、唐某某、毕某某、山东某劳务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判决邢某、唐某某、毕某某应向王某共同支付工程款2481153.22元,山东某劳务公司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于2024年1月向盐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四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经多轮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微信账户、银行账户均已冻结,但无余额可供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屋均已被查封,但由于被执行人房屋抵押金额大于拍卖金额,申请人不要求处置,车辆未实际控制,也无法处置,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均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一时再无进展。

  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承办人仍坚持不懈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讲清利害。

  为快速落实执行,4月26日,盐池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山东,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的协助下,邢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80万元。

  线上+线下调解模式,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紧盯各项工作中的短板,靶向施策,积极推出新举措,线上线下调解模式相结合,推动“脱薄”工作走深走实。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宁夏某燃气服务有限公司、许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盐池县法院惠安堡法庭受理后,本着应调尽调、减少诉累的原则,联系各方开展调解,但由于被告对案涉燃气款不认可,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法庭作开庭处理。庭后,原告高某某代理人与被告宁夏某燃气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均表示该案件存在调解基础,可以调解,双方会在庭后积极协商。经法官释法明理,原被告于庭后积极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宁夏某燃气服务有限公司愿意退还燃气款。但因原告无法及时赶到调解现场,法庭通过网上调解的形式,实现了原告线上、被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完成了调解。被告于调解笔录制作好签字后,当庭向原告返还了案涉款项19万元。

  基层法院执行指标“向优度”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

  截至目前,盐池县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821件,旧存300件,共计3121件,结案2575件,执行到位金额28659.4万余元。已结案件中,执行完毕1095件,终结执行522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783件,保全案件140件,其他案件35件。执行标的到位率53.87%,审限内结案率98.67%,平均结案时间82.47天。

  深化繁简分流,设立“速执组”,案件在立案后按照案件标的和性质进行分流,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派、综合考量原则;完善执行考核,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了新的执行考核管理制度,科学考核执行员日常工作,进一步营造执行干警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干警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引入“天墨智灵”智能执行管理系统,自动查控、冻结20000余次,批量上传终版文书8000件,批量审批6000余次,卷宗归档1300次,有效减少干警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量。加大执源治理工作,源头解决执行难,联合青铜峡法院等兄弟法院开展了多轮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如何化“危机”为“机遇”,知薄、识薄、抓薄、脱薄、争先……一次基层法院的“重塑”之旅正在紧张进行中。该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改善基层基础建设,为“脱薄”工作注入源源动力。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