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开拓者前行的刻度,是奋斗者筑梦的见证。2023年,是宁夏司法行政系统擦亮初心、淬炼底色的一年,是华丽蜕变、步履铿锵的一年,更是铸铁成钢、提质升级的一年。
循着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印记,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串联成线,宁夏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坐标渐渐清晰。
这一年,筑牢根基始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自治区司法厅锻造过硬队伍,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为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作出新贡献。
这一年,法治宁夏建设“久久为功以成之”。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协同运转,在法治轨道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厚成势。
这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累累硕果满枝头”。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形成,法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努力让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一年,法治社会建设“深耕细作笃前行”。践行法治为民宗旨,转变服务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美好生活,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奋楫扬帆,2023年宁夏司法行政工作的绚丽画卷徐徐展开……
筑牢法治之基,法治宁夏建设全方位推进
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宁夏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宁夏乡村振兴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为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良法助高质量发展,2023年,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自治区政府38件年度政府立法任务全部完成。高标准制订实施自治区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立法项目98件。
这是法治宁夏建设生动篇章中的一个“主题”。
春风浩荡满目新,不负韶华万里程。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造势蓄能,搭框架、促联动、强统筹、建队伍……让高质量发展拥有不竭动力。
推动出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制定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年度任务清单。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推动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各类问题1114个。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32条具体举措。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指导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3个、自治区级50个、市县级110个,建设自治区法治社会实践站20个,精准培养“法律明白人”7.7万名,实现村(社区)“两委”成员全覆盖。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三年行动,选树20个品牌司法所。率先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宁夏被司法部列为6个试点省区之一。
完成自治区安全生产“1+37+8”和生态环境保护“1+4”系列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自治区司法厅累计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审核900余件次。审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件,自治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制修订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规定和立法信息联络员规定,累计建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245名立法信息联络员。
厚积法治之势,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作为新一届法律顾问,对外树立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良好形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法治政府的宣讲人;对内反映民意了解民生,做好社会调查反馈工作,做好法治先锋,做好法治表率。”获聘自治区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的刘建国深感责任重大。
法律顾问通过运用“否决权”“提醒权”“监督权”,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2023年,我区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4500余次。
这是法治政府建设乐章中的一个“音节”。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这一课题,我区以高效能法治护航社会建设,确保在发展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修订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健全机制形成“巡视巡察+法治督察”协同抓落实的新格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意见,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611次。统筹推进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地区3个、示范项目5个,评选全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8个、单位3个、项目22个。指导全区34个行政执法主体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完成85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1.8万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审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行政复议法“11个一”系列宣传活动,行政复议社会知晓率和首选率大幅提升。行政复议申请同比增长82%,受理案件同比增长64.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5%,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均达到100%。
彰显法治之力,法治社会建设守护百姓安居乐业
赓续红色法理、红色法魂、红色法源,2023年12月,以“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宁夏红色法治文化研讨交流活动在固原举办。专家教授齐聚,为宁夏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献智献策,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并蒂花开、交相辉映。用足用好宁夏红色资源,让宁夏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碰撞出更多新思想、新方向,让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和法治效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共同开创宁夏法治建设新局面。
这是法治社会建设“序章”中的一个片段。
追风赶月不停留,砥砺奋进正当时。自治区司法厅回应群众新需求新期待,绘就“时间表”“施工图”,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符合宁夏实际、体现时代特征、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便捷满足群众需求,建设“宁夏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2023年全国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案例。加强特殊群体法援工作,深化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改革发展,“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从48项扩大至180项,7家公证机构被司法部确定为海外远程视频试点,累计办理公证8.5万件、司法鉴定1.2万件、仲裁2.3万件、法律援助1.5万件。增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卫考区,实现全区5个地级市法考考区全覆盖。深化“百所联百会”“百名律师进千企”机制,开展律企携同专项行动,159家律所与502家企业对接开展“法治体检”等。组织全区20.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考法活动,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开展“宪法宣传周”800余项活动,吸引全区300余万人参与,重点领域普法质效明显提升。加强重点、新兴领域调解工作,全区调解组织同比增长2.9%,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3万人次,化解4.8万件,成功率96.9%。闽宁镇等3个地方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