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万人次,化解4.8万余件,“塞上枫桥”人民调解做法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应该支付多少损害赔偿费?双方是亲戚,损害赔偿费该怎么履行?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曾困扰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2023年7月,马某在罗某某承包的工程项目上干活,不慎从梯架上掉下来,造成身体多处损伤,经医院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等,进行手术治疗后回家休养。双方就损伤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不能达成一致,向红寺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受理纠纷后,到马某家中调查情况。
“他是工地承包人,我们俩又是亲戚,我受伤后短期内不能干活,他赔钱是合情合理的。”马某对调解员说。“他受伤治疗的医药费等都是我交的,我没有拖拉也没有逃避责任,但是他要的赔偿金额太高,我拿不出来。”调解员向罗某某调查有关情况时,罗某某说。
“赔偿款该要,但是必须合理合法”“对方受伤而且短时间内没有收入,你有你的难处,但得多为对方着想”……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的态度慢慢有了转变。近日,经过调解员多次做工作,双方达成协议:罗某某赔付马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4万元,分2笔支付,当日支付6万元,剩余8万元于2024年2月底付清。
保障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整合优化社会资源,争创调处特色品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优势和“主力军”作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推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独唱”变成平安建设“大合唱”。
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
实现村(社区)“塞上枫桥”人民调解室有效覆盖;聚焦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研判预警工作;多部门联合,不仅主动预防“治未病”,还多元化联动“找病因”……自治区司法厅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站,今年将全部设立“塞上枫桥”人民调解组织,并配备不少于1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规范运行。坚持设立组织、选聘人员、开展工作同步进行。
进一步做深做细纠纷排查预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以经济、金融、劳资、生态环境等领域为重点,特别是对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易转化为恶性案件的重大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研判预警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合力,构建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自治区司法厅分别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消费者协会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加强网络消费及自然资源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拓展生态环境领域开展调解工作。不断强化诉调对接工作,2023年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7880件,同比增加42.11%。
3743个调委会,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全覆盖
“你再仔细看看,如果没什么问题,就可以签字了。”近日,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当事人王某在调解书上签字。
2023年10月,王某在大武口区某车行花费2100元购买一辆电动车,回家后发现充电器无法给电池充电,便联系商家进行维修。维修后仍不能充电,王某要求退换货,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向大武口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车有问题退换正常,可是先前对方提出维修我们更换了一块电池,这个费用应该减掉。”在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中,车行负责人李某说。王某对商家的说法不认同,认为电动车有问题在先,自己不应该承担费用。经过调解员多次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还王某2000元。
找准矛盾焦点,将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在整合资源、多元联动上聚焦发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定分止争的最美同心圆。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743个,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调委会实现全覆盖,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同比增长10.7%。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21577名,同比增长8.1%,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95人,同比增长13.3%。建成“一站式”调解中心239个,实现市、县(区)两级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持续推进。
开展“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2023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万余次,同比增长18.2%;调解案件4.8万余件,同比增长6.7%。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