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规定》明确,法治副校长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外,还应当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会同学校及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本期“法报小厨”,就说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亮点。
2021年,我区检察机关担任法治副校长共计283人,开展477场次法治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宣传效果。
银川市检察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法治副校长”录制普法视频,以“图、文、声、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线上教学方式,突破时间、空间限制,有效拓展普法宣传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不留普法死角。同时,紧扣社会热点,结合法治实践自主拍摄《苗苗的故事》《青年说》等精品普法短视频课程,供学生“点单”学习。
近日,贺兰县检察院检察官谢玉琴专程来到贺兰县第四幼儿园,以检察官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的双重身份,为全园教职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现场,谢玉琴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及高发类型、案例警示、应对措施等方面,通过以案说法进行普法宣传。
石嘴山市检察院以“让教育惩戒有尺度让家庭教育有温度”为主题,推动29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各中小学校深入解读法律法规,并以教师为纽带,探索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
吴忠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部门会签《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季”集中巡讲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季”集中巡讲活动。
中卫市检察院为协助学校依法开展校园建设,与中卫中学等8所学校建立“检校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微信群,派出专门工作人员按照六大保护模块每月定期在网上开展普法宣传,有效弥补学校法治资源不足等问题。同时,主动建立由“检察官+学校法治教育骨干教师”组成的“检校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微信群,每月定期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区内外热点问题及时推送相关法治资源,由骨干教师将法治资源传递给全校师生,以“1+1>2”的工作模式,助力学校培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明白人”,着力推动学校履行法治教育主阵地建设。
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采取“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工作模式,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委等6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全力配合,充分发挥团队专业优势,全面覆盖辖区中小学校,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永宁县检察院积极与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组织、共同推进、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面,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惠农区检察院连续4年联合团委、法院、教育部门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该区各法治副校长进行现场指导,对庭审案件进行“实战普法”。
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联合法院邀请学生、老师、家长代表,在原州区法院少年法庭进行现场旁听庭审。通过“庭审面对面、司法零距离”形式,让法治宣传“走出去”,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用性和互动性,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推出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法律常识》《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安全使用网络》等课程,得到辖区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后,自治区检察院将根据《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继续深入推进全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同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转变工作理念,通过“菜单式”普法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