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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涉虚假宣传,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2-03-17    来源:宁夏长安网    作者:张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3-17

如今,网红直播带货成为常见现象。观众基于对他们形象的喜爱与信任,对其直播推销的商品品质也会产生信任心理。但不是所有的网红直播带货都值得信任,他们有的为了推销业绩也会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被不法商家所利用推销假货,作为消费者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忽悠了。

今年2月底,重庆警方宣布破获了一起特大制造、贩卖高仿假茅台的案件,涉案金额约1亿元。为扩大销量,不法分子竟雇佣了网红主播进行推销,上当受骗者大有人在。

近日,中消协发布《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立法、司法以及加大市场监管、行政保护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是目前,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部分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在新型电商业态中更为突出;不法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表现更加多样化;利用预付式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多有发生……尤其是在直播带货形势火爆的情况下,如何规范直播,避免蹭知名品牌的热度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值得引起各方重视。而消费者自身也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见到熟悉的网红在视频中给出所谓的优惠价格时,就盲目信任产生下单冲动。

多数消费者对通过网络直播网购的产品并不具备辨别能力,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首先,建议消费者在下单购买某商品前,先通过与商铺客服聊天的形式问明商标情况和商品品质,要求对方确保所售商品必须货真价实,否则“假一赔十”,或者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在客服作出保证后,截图保存证据。收货后如果发现是假货,可以委托本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确定为假冒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用多种方式维权: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与商家商议处理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消费者可以将带货网红、商品销售者或网络平台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以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依据如下:

一、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权,在收货七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制度”或“惩罚性赔偿”。该法第25条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及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五类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该法第55条确定了“惩罚性赔偿责任”,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维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该法第148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销售商)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三、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维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消费者购买网红推销的商品,一经下单付费即与对方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582条至584条的规定请求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红及其代理的品牌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

(宁夏法治报记者 钟玉珍)


【编辑】:张平
【来源】:宁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