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为抢行几秒酿成事故。此外,黄灯作为一种过渡信号灯,通常起到警示作用,提醒驾驶人即将变换信号灯。如在黄灯闪烁时加速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情】
日前,吴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车上搭载马某某)沿吴忠市利通区吴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旺街路口时,看到信号灯闪变黄灯,便快速抢行,不料与马某驾驶的宁C牌照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经过现场调查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之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说法】
交警提醒,黄色信号灯表示警示,当黄色信号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如果尚未到达停止线继续通行则是危险的信号。不管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是交通违法行为。经过路口遇黄灯亮起时,为确保安全,驾驶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切勿加速通行。不少驾驶员有一个坏习惯,信号灯变黄就加速,抢一下时间争取通过。正确的方法是降低车速,黄灯亮起时踩下刹车,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车停下。
其次,到达路口前观察后车车距。为了保证安全,不光是前车跟车距离要注意,自己后方的车距也要注意。当通过路口时,随时可能制动,此时应当从后视镜观察后车距离是否安全,如果距离过近可以采用降速滑行,轻点刹车的方法提前示意后车减速,以免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