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法学堂 > 政法时评 > 正文
预防化解矛盾应坚持“三个注重”
2024-11-22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11-22

  基层是社会矛盾纠纷的高发地和聚集地,化解矛盾纠纷要着眼于基层。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住户和人口构成基层的最小元素,从住户和人口的视角分析,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应坚持“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优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要坚持以家庭为基础,以家教为内核,以家风为灵魂,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托家庭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倡导优良家教。老子曾讲:“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其次要培育优良家风。通过制定家庭规则等方式,培养家庭成员的品德素质;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鼓励彼此表达感受和想法;通过传统文化的学习和传承,增强家庭成员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认同。最后要重视家庭建设。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互助友爱,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二是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满人文关怀的社区是居民心中的理想社区。要通过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社区治理、改善基层环境。要营造有利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区氛围,使这一价值观深深植根于每位群众的心中。一方面,要关注那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转型社区,防止因强制拆迁等行为引发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单位、学校、家庭三者的作用。单位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管理全过程,积极组织职工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和传递服务社会的理念。学校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引导方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课堂、写进教材、深入头脑。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良好的家庭熏陶是道德教育的关键性因素。要以创建和谐家庭、树立正确价值观为切入点,发挥家庭对树立正确价值观的积极作用。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发展的基石,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基层治理中加快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制度建设核心在于加强人的廉政素质。要强化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建设,对领导干部决策进行严格监管并终身追究,促使领导干部审慎用权,杜绝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式干部的存在,减少决策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要通过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强化法治观念,用制度管权;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充分落实党内监督、党外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切实将反腐要求明确到权力运行机制各环节,最大程度减少“寻租”的机会,重点关注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司法诉讼等腐败“高发区”的反腐建设,全方位构建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同时,制度建设要坚持守正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政府要充分尊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创新民主实现方式,通过板凳凉亭议事会、院坝协商会等不同形式,收集民意、汇集民智,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过程中,坚持注重优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制度建设如同三根坚实的支柱,支撑起基层和谐社会的广阔天空。

  (作者系甘肃政法大学二级教授、甘肃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编辑】:赵怡舒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