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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自媒体恶意炒作营销
2025-02-19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2-19

  近年来,以短视频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迅猛发展,成为广大网民表达观点、分享生活和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一些用户特别是网红,为了博取流量、曝光度和经济利益而恶意炒作的事件时有出现。近日,就有平台对某知名人士的账号进行了无限期封禁,理由是相关账号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销,且屡次未改正。

  自媒体恶意炒作现象的危害不容小觑。首先,这种行为通常伴随着虚假信息的传播。这些虚假信息往往以某些真实事件为基础,通过夸张、歪曲或捏造事实,引导公众情绪,误导公众认知。其次,恶意炒作还可能夹杂人身攻击、诽谤等行为,严重时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增加话题性,会过度渲染负面事件,甚至故意制造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此外,通过恶意炒作来带货营销,还涉嫌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针对自媒体乱象,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明确了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有审核管理义务。可以说,平台有责任对用户散布谣言、恶意炒作营销等违规行为采取禁言、封号等处置措施,这是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环境的必要之举。

  此次的封禁事件,体现了平台对发布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营销行为鲜明的否定态度。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守门人”,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在加强治理的同时,还应注重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建立透明、公正的规则,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理程序,确保用户知情权和申诉权。此外,还要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加强对网民的引导,提高公众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力,减少对虚假内容的盲目追捧。

  此事也提醒广大用户,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应当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共同维护网络生态。只有加强自律,摒弃短视的炒作行为,才能成为网络空间中的积极力量。


【编辑】:赵怡舒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