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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 不可犯法
2023-08-04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3-08-04

  宁夏长庆小学三年级(1)班 汪梓宸

  在我小时候,无论是老师还是爸爸妈妈,都经常教导我,不可随意拿取别人的东西,不可在学校欺侮同学,不可乱穿马路,不可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可随意食用陌生人给的食物……但这些话我没有特别放在心上。这次参加“法伴成长·我身边的法治故事”活动,和妈妈一起学习法律知识,我才明白,原来老师和父母经常教导我的这些,有的是违法行为,有的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习法律,懂得保护自己,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否则会毁了我们的未来。

  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位同学经常很随意地拿走其他同学的东西,包括书本、橡皮、文具盒等。有一次,他偷拿同学的橡皮时,被另一位同学发现了,为了不让老师知道这件事情,他对那位同学说:“我给你一元钱,你别告诉老师,也别告诉橡皮的主人。”另一位同学点了点头,答应了。

  之后有一天,橡皮的主人发现他的橡皮在这位同学手上,他又偷偷把橡皮扔到别的同学脚下,被人捡到后归还了主人。

  我认为这位同学的行为是很不对的,他不应该偷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嫁祸给其他同学,更不应该利诱其他同学。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说小过不改,大恶形焉,类似这种行为继续下去,严重的话,涉及偷窃罪、诬陷罪,帮他隐瞒这件事情的同学,类似行为严重了也是违法的,涉及包庇罪。

  所以我们要经常学习法律,不要做犯法的事情,同时也要用法律保护我们自己,比如碰到陌生人尾随、陌生人敲门时,可以求救警察叔叔,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穿马路,闯红灯等。 (指导老师 朱晓彤)


【编辑】:祁晓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