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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检察院三项举措化解行政争议
2022-09-2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寇明洲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9-29

  今年以来,沙坡头区检察院积极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不断强化三项措施,切实履职尽责,着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寻求办案共识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办案机制,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强调联动、联合、共促,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的沟通、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合力,实现争议化解。运用“监督+支持”办案方式,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功能,促进各个利益群体之间达成一定程度妥协,在价值目标之间找到平衡。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其中,唐某某诉某行政机关行政补偿一案,该院主动与该行政机关及办案法官沟通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并多次与原、被告协商争议化解事宜。经多方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该行政机关一次性补偿唐某某退休金11万元。

  严守职权边界 不断拓宽案源渠道

  将办理的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具有实体行政争议未解决的案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应行政机关、人民法院邀请参与争议化解,恪守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界限。2022年3月,该院受沙坡头区法院邀请,参与中卫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与某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一案的化解工作,通过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了解案件情况,就行政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进行释法说理等方式,提前介入法院审判工作。最终,经多方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该行政机关一次性补偿中卫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85万元,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规范化解程序 确保化解取得实效

  坚持合法、客观、公正原则,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通过释法说理、参与庭审、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等柔性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主持调解及引导当事人和解时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赢得当事人信任,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奠定基础。其中,在办理朱某某与某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时,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朱某某,检察干警首先安抚其情绪并释法说理,逐步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违法行为,该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并无错误。最终,朱某某承诺就此事不再进行信访,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同时,检察干警就朱某某提出的该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态度不佳问题向该部门提出口头建议。

  下一步,沙坡头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化解工作能力,做好争议化解工作,发挥行政检察在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通讯员 寇明洲)


【编辑】:张蕴秀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