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宁夏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党旗所指就是心之所向,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组织,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为牵引,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在学习中的龙头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以大学习把稳思想之舵,以大讨论厚植信心之基,以大宣传凝聚团结之力,以大实践彰显实干之效,切实将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依法忠实能动履职,为保障人民幸福、社会安定,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第三检察部书记员 苏炳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工作中要踏实肯干、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将党代会精神落实到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上。通过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中。要从自身做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勤于学习,苦练内功,解放思想,以高度热情和充足动力做好本职工作。真正把党代会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勤勤恳恳工作,扎扎实实做事,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