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中院三项举措推进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8月4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梁言顺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开幕和闭幕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审议通过的“1+37+8”系列文件以及固原市委、自治区高院有关部署要求,这是继7月28日固原中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后,对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的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强调
全院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更加自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自觉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把握“深、准、狠”总要求,全面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用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务实行动,筑牢安全保障网,坚决杜绝和防范法院系统“第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牢牢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红线,确保法院安全、案件安全、当事人安全、干警安全。
会议要求
大武口区法院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8月4日,大武口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3名干警作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治理工作,是宁夏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委全会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全会审议通过的系列文件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贯彻落实上示范带头,推动全会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深、准、狠”总要求,全面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抓严抓实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等各项措施,确保法院安全、案件安全、当事人安全、干警安全。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务实作风。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扎实做好“有信必复”和信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平安大武口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宁县法院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是自治区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全会形式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的“1+37+8”系列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学深学透会议精神,8月4日,中宁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公报、梁言顺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院党组成员兰毅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专项文件、配套文件进行了说明,全体在编干警、统招书记员、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下一步,中宁法院将严格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究、调”十字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攻坚克难的硬气狠抓整改落实,时刻坚持“三个不放过”,用严的举措、实的作风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以实际行动推动自治区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