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对永宁县图书馆进行回访,发现内部无障碍环境设施得以有效维护和建设,保障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5月26日,检察官对该图书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无障碍设施存在部分部位建设不规范、维护不到位、使用不合理、改变用途等问题。检察机关全面收集证据,与主管单位于6月6日进行磋商座谈,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场馆内无障碍设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和维护,确保符合法定标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函后积极整改,在大厅显著位置增设标准低位检索台,并配备读屏软件,提供助听器等服务。馆内增设无障碍坡道、行进盲道、低位洗手台,卫生间、电梯入口、停车位处张贴无障碍标识牌,形成系统的无障碍设施引导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