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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提升城市“颜值”在行动
2024-07-22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07-22

  “师傅,你好。《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人行道兜售物品。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未经批准,你占道兜售西瓜的行为已经违法,请你停止售卖,清理现场卫生并离开。”7月15日13时30分,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宁和街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杨和二期小区门口街道两侧售卖西瓜,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给予当事人李某警告,并罚款20元。

  7月17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杨雁冰介绍说,永宁县督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肃查处门前乱堆乱放、乱摆乱占、乱泼乱倒等行为,加强巡查并及时治理违法占道经营,今年以来,整治清理流动摊点493处,处罚多次劝导无效的摊贩17起,累计罚款370元。

  出行更便捷安全了

  “共享单车企业为市民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也要加大运维力量投入,配齐、配强巡查及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做好车辆摆放、转运等工作。”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说。

  5月19日以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对县城内的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划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执法人员规范摆放共享单车325处,暂扣共享单车202辆,累计罚款4140元。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不戴头盔等突出问题,约谈美团、松果2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在人流量大、车流量多的路段设置围挡和隔离带,实现人车分流,保障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为方便市民停车,该局联合交警大队,统计规划道牙上停车泊位1525个、道牙下停车泊位1474个、停车场泊位1310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

  文明养犬从“芯”开始

  “有人在永宁县人民公园携带烈性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束牵引绳,市民纷纷避让,快来查处。”近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程某当日19时到公园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没有束牵引绳,并主动避让行人。程某违反《银川市养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

  针对养犬不登记、不免疫,遛狗不牵绳、犬绳长度不合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乱拉排泄物、一户多犬、流浪犬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文明养犬问题,今年以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现场办理犬证94张,年检犬只33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同时,执法人员对发现的流浪狗进行抓捕,将抓捕到的流浪狗送至胜利乡许旺村流浪狗收容所,确保县城的环境卫生和公众安全。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