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调解协议书、一份司法确认书,让334万余元货款终于有了着落。
银川某公司和宁夏某工程公司因某项目工程“结缘”,双方签订协议由银川某公司向宁夏某工程公司供应混凝土等,然而宁夏某工程公司拖欠334万余元货款一直未付。银川某公司多次讨要未果,今年3月将宁夏某工程公司起诉至银川市西夏区法院。经法院委托,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驻银川经开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
“先要确定双方前期产生争执的纠结点,是仅仅一方的失信原因还是沟通态度有问题。”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指导法官研讨案情,确定调解思路、制定调解计划。
调解员主动联系两家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得知宁夏某工程公司拖欠货款对银川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宁夏某工程公司因遇到困难,无法立即全部向银川某公司支付货款,更无力承担相关违约金。
涉及金额较大,确定合同明确、事实清楚后,调解员开始调解工作。“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导致停工,我们还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这损失是不是也该由对方来分担?”“进度报计划,提前下订单,是按照正常周期及时供货。”第一次调解,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各执一词,不欢而散。
“一切要以证据为准,我们查看了合同和供货接收单,现有证据不能支持你的说辞。硬扛下去,影响生意。”双方僵持时,调解员再次与宁夏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如果不能按时付款,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诚信经营”。调解员向该负责人讲法律、讲利害、讲后果。
就这样,“背靠背”调解没有停歇。“前前后后打了7年交道,这么久的合作关系,对方也确实存在资金回笼难的困境,希望能考虑到这点。”调解员又与银川某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
“300多万元的货款,对方再不付就把我们厂子耗倒了。”“现在公司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按照你们的说法既要货款又要违约金,让我们公司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我们也经营不下去呀。”“拖欠货款对方要违约金是有理有据,但是考虑现场情况,能不能在违约金的金额方面作出让步。”“面对面”的调解现场,就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调解员给出建议。
一次次僵持,一次次疏导。历时2个多月,组织“面对面”调解7次、“背靠背”调解20多次,调解员的努力让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有了眉目。近日,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宁夏某工程公司分批支付334万余元货款,在2024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毕;银川某公司暂不索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