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印着“公正检察 执法为民 法亦有情 温暖人心”十六个大字,饱含着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精准监督的感谢和认可。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2019年10月,谢某、薛某从某村委会承揽了该村秋季农田建设农渠割草与清理拉运工作,双方独立承包相应工作范围。2020年1月,村委会将劳务费支付给2人并开具发票。谢某在承包期间,雇用包括任某在内的人员提供劳务。任某在劳务过程中,被割灌机卷起的沙石打伤右眼,后自行就医,出院后就人身伤害相关损失起诉谢某及村委会要求赔偿。法院追加薛某为共同被告,二审环节以承揽合同签订和费用结算均由薛某进行为由,判决薛某和谢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薛某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银川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银川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诉讼卷宗、询问案件当事人、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谢某与薛某承揽项目进行中有无交叉重合、任某受伤与薛某有无关联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经审查发现,谢某、薛某独立承包割草、涂白相应工作范围,与村委会签订的2份合同为独立履行并非共同履行,新调取的证据可以充分证明任某与谢某成立劳务关系,任某与薛某不存在劳务关系,且其受伤与薛某无任何关联。经检察机关抗诉,该案再审改判薛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是司法裁判的‘生命线’,是查明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严格予以审查,以确定相关证据能否形成完整证据链,尊重案件事实,维护法律公正。”办案检察官马向岚说。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既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也是对银川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的诠释。今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涉及金融、社保、住房、就业等重点领域民生案件228件,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监督25件。银川市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