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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惹纠纷 民警倾力化解促和谐
2024-11-1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4-11-19

  如今家中饲养宠物的居民越来越多,然而,不恰当的饲养方式导致邻里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蔚湖城警务站成功调解一起因居民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

  “我们小区有2户人家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情绪激动,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11月11日,望远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保安的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该所蔚湖城警务站值守民警辅警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稳控疏导双方情绪,并对事情的具体缘由进行了询问了解。经询问得知,杨某和刘某为同一单元住户,杨某是爱狗人士,在家中饲养了1只金毛宠物犬。当日,杨某在楼下遛狗时未给爱犬拴绳牵引,恰好刘某带着4岁的孩子在楼下玩耍,金毛犬看到后追逐孩子,孩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导致脸部擦伤。刘某担心孩子安危,立即冲过去将金毛犬打跑,双方为此事发生激烈争吵,小区保安及物业工作人员到场调解未果遂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首先让刘某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治疗,待检查治疗完毕后再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处理。

  第二天,民警将双方约至警务室进行调解。“按照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一事件中,正是因为你没有牵绳,才导致了孩子受到宠物犬惊吓后倒地受伤。作为宠物主人,你的责任是无法回避的。大家都是邻居,希望你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付对方的损失,从而获得对方的谅解。”调解过程中,民警通过讲法律、拉家常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杨某讲述民法典中关于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渐渐地,杨某的态度缓和下来,答应对刘某家孩子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同时保证今后在遛狗的过程中一定拴绳牵引,做到文明养犬。

  经过调解,杨某和刘某握手言和,该起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